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50年成立至今已有六十年的歷史。“人大學派”伴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誕生、發展而逐步形成,伴隨中國法學的成長、成熟而不斷呈現自己的特色。為此,本刊推出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撰寫的紀念文章《“人大學派”突出的學術貢獻》(見9月8日本版)和《“人大學派”獨特的學術特色》以饗讀者,敬請關注。
韓大元,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博士生導師,并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等職
六十年來,“人大學派”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風格,成為特色鮮明的學術共同體??傮w而言,“人大學派”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學術特色。
以學術理性的堅守為基礎
在學術研究中,人大學者始終把握學術自由與問題意識的平衡,以尊重現行憲政體制為出發點,立足國情、倡導學術自由。這種理念使“人大學派”整體上形成了厚重穩健、務實謹慎,不偏狹、不激進,理性、建設性重于批判性、解構性的學術風格。
“人大學派”始終堅持學術理性,從不缺乏批判的思想與獨立的精神,而這種批判精神建立在建設性與建構性的態度之上。例如,在20世紀50年代,人大學者們曾進行了“法的階級性與繼承性”問題的討論;在制定涉外經濟合同法時,郭壽康主張在適當情況下可適用外國法,這在當時還是一個難以突破的禁區,但他的建議在1985年涉外經濟合同法中得到采納,1986年民法通則的有關章節也吸收了他的學術觀點。人大法律人有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治學報國、立學為民的情結縈繞于人大法律人心頭,他們對于國家與社會總是抱持理性、建設性的學術立場和態度。
以中國問題為出發點
在學術研究中,“人大學派”一直以中國問題的解釋與解決為自身研究的基本出發點,試圖以此發展出中國自身的法學理論體系。早在1952年,當時的政法委員會根據董必武的意見,給人大法律系致信專門談到“更好地求得蘇聯先進經驗與中國革命實際的結合”。如何將外國法學理論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并實現其中國化,成為中國法學研究者不能回避的歷史使命。
“人大學派”一直努力把握中國社會的真實現狀,研究中國法治進程中的獨有問題,汲取中國法制歷史的有益經驗,梳理分析中國法學研究者的論述,而非動輒征引外文著作,生硬地比較借鑒,忽視制度背后的價值與事實。以中國法治自身問題為對象,提出有解釋力的理論假設,法學研究才能充滿濃厚的中國氣息,形成中國的法學學派。“人大學派”始終倡導從問題出發的研究方法,將問題意識和研究方向始終置于中國當代的背景之中。
“法學中國化”邏輯的自然結果就是重視現實生活中的案例,這既是法學研究專業化的表現,也是中國問題意識的反映。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人大法學院就與最高人民法院合作,于1993年出版了《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中國審判案例要覽》每年從全國數百萬個案例中精選出四百多個有代表性的判決,分別用漢字簡體、漢字繁體和英文出版,每套達1200萬字,對于宣傳我國法制建設進程、規范各級人民法院司法審判、豐富高校案例教學具有重要意義。
以文本和規范為中心
從整體上看,“人大學派”的研究是圍繞文本和規范展開的,尊重憲法和法律,盡量避免那種拋開文本而高談闊論式的研究風格。這種圍繞文本和規范的研究進路,某種程度上可謂是法教義學立場與傳統的回歸。法學之所以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與知識體系,就在于它是從法體系內部來觀察、分析法律現象。“人大學派”堅持面對法律文本,探析文本背后、文本之上、文本之內與文本之外的價值與事實。堅持以法律文本為中心、以規范分析為特征的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法學研究者主體意識的覺醒,也是邁向規范化與專業化的學術研究無法回避的基本問題。
與這一研究方法相對應的是,“釋法”思維而非“修法”思維在人大法律人中更為普遍。當規范與社會現實發生矛盾之時,我們尊重實定法的邏輯思維結果就是謹慎地對待法律的立、改、廢,在規范與現實發生沖突時,采取解釋與修改并重的立場,只有二者的沖突嚴重到在法律文本的含義范圍之內無法獲得有效解決之時,修法才是優先選擇。面對從“立法時代”向“解釋時代”的轉變,“人大學派”開始建構法律解釋學的體系,希望通過立法與解釋并重的模式,探求中國法治發展的未來道路。
在研究取向上,“人大學派”普遍重視基礎原理的探討,力求以學科的基本范疇為基礎構建學科體系,使人大法學的發展始終建立在濃郁的文化與基礎原理之上。經過幾十年來的探索,“人大學派”已經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體系性的學說觀點,或處于中國法學的通說地位,或成為探討中國法學不可或缺的重要思想。
實現理論與實踐的良性互動
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知識世界與現實世界相融合,一直是“人大學派”的優良傳統。這一傳統既表現為理論以實踐為基礎,不做脫離實際的學問,不寫無根基的文章;也表現為理論成果能夠有效地轉化為實踐成果,有力地推動實踐發展。在這方面,最典型的例證莫過于人大法學家積極參與國家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
新中國的法制建設幾經曲折,2010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在這一過程中,立法是法制發展的重要任務,也是法學研究的重要動力。面對社會對法律的迫切需求,“人大學派”關注法律體系基礎性原理與實踐理性問題,并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整體問題作為研究課題。正是因為“人大學派”有機會深入參與立法,也就有機會更為準確地把握中國法制建設的現實問題、更為深切地理解中國法律與法治發展道路的獨特性,這也為準確闡釋和適用法律提供了背景,為“人大學派”的整體學術轉型奠定了基礎。
“人大學派”是一個具有特色的學術共同體,它從屬于中國法律人這個更大的共同體,因此,未來的社會發展中,我們既要強調“人大學派”的學術特色,也要強調中國法律人的共同理念和價值目標。
“人大學派”不能也不會滿足于過去的學術成果,更不能陶醉于自身的學術風格,應該采取更加開放、理性與寬容的學術立揚,認真思考“后60年”的發展路徑,需要謀劃“人大學派”發展的新的知識增長點。我們需要堅持“立足于中國、具有國際視野,以中國問題的解決為基本學術使命”的學術風格,將自己置于法治發展的新坐標體系之中,繼續提升研究方法的綜合性、研究立場的建設性、學術功能的引領性以及學術價值的實踐性,不斷推動法學研究的本土化和中國特色法學理論的體系化進程。
《法制日報》9月15日第9版
原文鏈接:“人大學派”獨特的學術特色
(編輯:陳漢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