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湯旸)11月8日是十八大開幕的日子?!缎戮﹫蟆吠瞥觥皥髧辍碧乜涗浟恕?00個人的10年”。通過他們的故事,回視過去十年的路徑;通過他們生活的變化,看到國家和社會所發生的歷史性轉變。
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物權法(草案)》主要起草者之一王利明。新京報記者 浦峰 攝
王利明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物權法。王利明是主要起草者之一。他是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
同題問答
1.這十年,你最大的改變是什么?
從一個普通老師,走上了一定的管理工作崗位。
2.這十年,最美好的事兒是什么,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兒是什么?
我本人是從農村出來的,感覺這十年農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這是讓我感到最高興的。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對法治的破壞和踐踏、漠視人權、侵害公民權利的社會現象。
3.未來十年,你對個人最大的期待是什么?
制定一部民法典,創建中國自己的民法體系。這既是學術期待,也是法治期待。民法典是市民社會的圣經,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頒布了民法典,才能形成對私權全面而有效的保護。
4.未來十年,你對國家的最大期待是什么?
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人民幸福的法治國家,中心詞和落腳點還是法治國家。
新京報:2008年,你通過公開競聘后來成為副校長,這與你之前擔任的人大法學院院長工作有何不同?
王利明:在法學院時,很多事情跟法學有直接關系。在學校各種事務都有,更龐雜些。平時上班主要做管理和教學工作,周末、晚上,一般做學術研究。我認為自己最重要的本職工作還是教書育人。我比較滿意的,就是培養了一批優秀學生,有一批在實務部門和學界已相當有影響。
新京報:十年來,我國在“私有財產權”保護的問題上,發生了哪些變化或調整?
王利明:十年來,有幾個重大的、具有歷史性的事件,有力促進了我國對財產權保護的完善:第一,黨的十六大提出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兩個“毫不動搖”原則,即“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第二,憲法修改,強化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第三就是2007年《物權法》的頒行?!段餀喾ā返谝淮我曰痉ǖ男问酱_立了財產的平等保護原則。
新京報:你參與起草的《物權法》中寫進“平等保護”原則,很多人都在說這保護了富人的財產。
王利明:《物權法》首先是全面保護老百姓財產權的法律,是充分保障民生的法律,“老百姓最大的民生就是財產權”。物權法要保護的是合法取得的財產,至于如何在社會范圍內實現收入合理分配,則屬于相關經濟政策及財稅法律的范疇。只要是依法取得的財產,物權法都要保護,不區分所謂窮富。
其實,現代社會,窮富之間的劃分沒有固定界限,可能相互流動?!段餀喾ā分鲝埰降缺Wo,就是要否定那種因窮人和富人的區別而在保護方面區別對待的觀點。
新京報:《物權法》頒布,哪些事讓你感覺到公民對財產權保護意識的提高?
王利明:我在一些地方調研時,會聽到有官員抱怨,《物權法》頒布后,人們維權觀念增強,拆遷工作越來越難做了。另一件印象很深的事情,是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我身邊許多人都認為,這一制度是給老百姓吃了定心丸。
新京報記者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