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進行了歷史性變革。李嵐清同志為決策、領導、推進這場改革花費了大量心血。在《李嵐清教育訪談錄》中,他詳細講述了這場改革的目的、意義與歷程。當時我在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工作,有幸參與了這場改革的全過程。
我國原來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是一種國家集中計劃、中央部委(俗稱為“條”)和地方政府(俗稱為“塊”)分別辦學并直接管理的體制。這個體制是新中國建立初期,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并發展起來的,基本上滿足了當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專門人才的需要。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體制的變革,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問題日益凸顯出來。李嵐清同志將問題集中概括為“條塊分割,部門分割,專業過窄,規模過小,低水平重復設置高等院校和專業,產學研脫節,包得過多,統得過死”。這種體制已不能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不能適應我國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需要。
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必須大力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第一,在條塊分割的原有體制下,各部門、各行業的高校自成系統,封閉發展,高校雖設在地方,卻很少與地方發生關系,為地方發展服務不到位。而市場經濟發展將不再主要由行業的業務主管部門以條條的形式來規劃和組織,相應的人才培養就應該改變過去那種主要由行業的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規劃和組織的做法。因此,只有改革原有的高教管理體制,才能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第二,現代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呈現出綜合化的趨勢,學科之間的交叉、滲透日益增多,經濟、社會的發展也越來越需要更多的復合型人才。這種形勢很多高等學校都看到了,紛紛增設新學科、新專業,增強綜合性,這其中造成的重復建設、人才浪費、教學質量滑坡是非常嚴重的。用何種方式來實現高等學校向多學科或綜合的方向更好地發展?只有改革原有的高教管理體制,才能順應現代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律,避免造成高等教育的新一輪重復建設。第三,中央部門和各地方分別辦學、分頭管理、自成體系,使本來已十分有限的經費因分散投入而力度更小,而人才培養的行業針對性過強,但基礎薄弱,也影響了人才培養質量,也難以適應人才流動的需要。只有改革原有的高教管理體制,才能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辦學質量和效益。
高教管理體制改革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85年頒布《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到1992年,稱為醞釀階段。第二階段是從1992年到1997年黨的十五大召開,稱為探索階段。第三階段為黨的十五大召開以后,特別是高教管理體制改革的揚州會議以后,改革進入到全面推進階段。從1998年到2000年,以國務院機構改革為契機,3年內取得了全面性突破發展,一舉形成了適應時代需要的新型高教管理體制,為我國新世紀高等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作出了當前歷史條件下最好的制度安排。
這場改革的意義是深遠的。首先,它解決了部門辦學、條塊分割以及由此導致的重復建設、布局不合理、單科性院校過多的問題,優化了資源配置,改善了辦學條件,提高了辦學質量和效益。第二,它解決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問題,形成了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管理、分工負責,在國家宏觀政策指導下以省級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新體制。與此同時,解決了部門辦學這一越來越困擾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機構職能錯位的問題,有利于形成科學的公共管理秩序。第三,它促進了多學科融合,提高了辦學質量,有利于人才培養。改革中形成的一大批綜合性大學與多科性大學具有多學科聚集的優勢,學生能接受更多的基礎課、專業課和其他更多學科的教育,素質教育更加全面,知識面和視野進一步拓寬;而通過精心組織的合并所形成的一大批綜合性、多科性大學已經成為并將繼續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新的增長點。在這場改革進程中,始終把握住將高教管理體制改革與高校布局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將普通高校的體制、布局調整與成人高校的體制、布局調整結合起來,將高教管理體制改革與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受到了更加廣泛的社會認同。
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是構建我國21世紀高等教育新框架的重大決策和成功實踐,不僅有利于克服高等教育原有體制下的種種弊端,而且為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在新世紀的持續發展和不斷提高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具有歷史性的里程碑意義。正如李嵐清同志所指出的:“改革的實踐是成功的,它使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深遠意義將會在今后日益顯現出來。”
(中國教育報)